关于举办我校第九届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
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:
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,培养创业意识,发扬“敢为、敢闯、敢干、敢首创”的“四敢”精神,助力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,根据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【2021】35号)及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九届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》(晋教高函【2023】27号)文件要求,定于2023年6月19日-2023年6月29日举办我校第九届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
我敢闯,我会创。
二、活动时间
2023年6月19日-2023年6月29日。
三、参赛对象
全校在校学生。
四、大赛内容
包括高教主赛道、 “青年红色筑梦之旅” 赛道
职教赛道、产业命题赛道和萌芽赛道
五、参赛要求
(一)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,充分体现我省高校在新工科、新医科、新农科、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,培育新产品、新服务、新业态、新模式,促进制造业、农业、卫生、能源、环保、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,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、医疗、交通、金融、消费生活、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。
(二)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真实、健康、合法。不得含有任何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。所涉及的发明创造、专利技术、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。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、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,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、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,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。
(三)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,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,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。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。已获往届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,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。
(四)参赛人员(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)年龄不超过35岁(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)。
六、参赛报名
(一)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(网址:https://cy.ncss.cn)进行报名,在“资料下载”板块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。
(二)通过微信公众号(名称为“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”或“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”)进行赛事咨询。
(三)报名系统已开放,报名截止时间不得晚于6月29日18:00。
(四)各二级学院收齐材料后于6月29日18:00之前交至招生就业处周霄老师处。
七、参赛项目数量
二级学院 | 最低限额 |
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学院 | 10 |
建筑工程学院 | 10 |
健康学院 | 10 |
文化创意与旅游学院 | 10 |
智能制造与数制矿山学院 | 10 |
合计 | 50 |
八、工作要求
(一)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。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及早安排部署,切实把活动抓紧、抓好、抓出成效。
(二)广泛动员,密切配合。本次大赛开展时间长、内容多、任务重,各个阶段各有侧重。各二级学院要密切配合,发挥优势,加强协调,切实做好参赛团队的组建和指导工作,并配备相应的指导教师。
(三)全面宣传,营造氛围。各二级学院要把大赛活动的宣传作为工作重点,充分利用就业创业课程、主题班会、社团活动等各类宣传阵地,积极主动进行宣传,形成良好舆论氛围,从而扩大大赛在广大学生中的影响,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深入开展。
(四)做好引导,积极服务。要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大赛,同时为参加比赛的学生提供便利条件,帮助大学生激发创业理想,完成创业计划,开展创业实践
招生就业处
2023年6月19月